为更好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日前,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下发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督查,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方案》要求,经过诉前程序,消费者组织不提起诉讼,相关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损害状态的,检察机关要坚决提起诉讼。对于食品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从根本上遏制食品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