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饮料、蜂产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蛋制品、糕点、餐饮食品13大类食品162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93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许昌县林山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许昌市周氏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周氏熟食(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霉菌检出值为22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许昌县美琴百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许昌市周氏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周氏熟食(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许昌县利品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确山县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婆豆腐(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3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许昌市禹州市白家门街崔万胜销售的标称武陟县俊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素金龙鱼片(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3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项城市花园金山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郑州市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砂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14%,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0%。检验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6.方城县凤瑞办文化路西段三校东200米路南徐华东销售的标称确山县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腊骨头(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4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7.许昌县春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新密市丰园食品专业社生产的1批次黑麻苏月(热加工),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方城县春朋副食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兰考县味美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筋百万(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淘宝豫鲁风味特产销售的标称商丘市园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赵家焦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CFU/g、16000CFU/g、1900CFU/g、12000CFU/g、28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淘宝网 老实人微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长永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1.周口市开发区福成冻品批发商行销售的1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检出值为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2.周口黄淮大市场27号诚信水产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29.7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3.漯河市临颍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101张氏水产海鲜批发销售1批次火头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9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4.漯河经济开发区李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调味面制食品(素香辣牛肉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0 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漯河经济开发区小建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原阳县恒宇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1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6.漯河经济开发区小建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温县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好点(调味面制食品),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2.16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6g/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3000CFU/g ,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7.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浚县分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人人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豪士小小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8.罗山县伍家坡华联购物广场五一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恒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黑芝麻绿豆糕,霉菌检出值为23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5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9.巩义市新大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葛市豪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蓝莓切片面包(果酱夹心),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9,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4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郑东新区白沙镇亿佰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金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5,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1.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黄河大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开封市惠民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贡酥包公豆(烘焙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2.浚县屯子镇家天下春霄门市部销售的标称长葛市豪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软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3,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87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3.光山县福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公司名称为郑州航空港区众康养蜂专业合作社、委托生产商为尉氏县惠康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蜂蜜,果糖和葡萄糖检出值为55.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60g/100g。检验机构为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4.巩义市星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郑市枣典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新郑红枣片(阿胶味),霉菌检出值为9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5.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环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许昌市仕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国酥小麻花(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6.尉氏县邢庄乡百利汇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洛阳市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蛋(再制蛋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28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7.长垣县宏宇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山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巴马百么泉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出值为0.095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初检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8.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鹤壁鹤煤大道分店销售的标称山西交城县开元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起牌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16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0g/100mL。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9.荥阳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河阴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花椒粉(固态香辛调味料),铅(以Pb计)检出值为5.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0.光山县福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郑市康宝保健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枣花蜜,果糖和葡萄糖检出值为3.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60g/100g;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多不可计,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CFU/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3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1.漯河市漯海望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饶峰东北黑蜂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蜂花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CFU/g;霉菌计数检出值为14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CFU/g。检验机构为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巩义、兰考、长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