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状元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发现两经营户出售的青蟹存在过度捆绑的情况,当即予以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天,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市场水产经营户邵某、冯某出售的青蟹扎上了异常厚重的编织绳。在拆除了编织绳后发现,邵某待售的青蟹总重量为5.3KG,其中编织绳重量为1.28KG,冯某待售的青蟹总重量为4.2KG。编织绳重量为0.59KG,所用的编织绳重量均超过了青蟹自重的5%。
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两经营户停止过度捆绑青蟹的经营行为,并予以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青蟹过度捆绑行为的检查力度,严防青蟹过度捆绑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