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立即责成辖区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辖区监管部门立即责令该企业停产,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针对企业伪造材料和未按规定进行变更许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8.0748万元。
经过半年停业整改,11月10日,辖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在国家食品安全生产体系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认为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已整改完毕,符合国家总局要求。
省食药监局要求辖区监管部门将该企业列为最高风险等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