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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牛肉贸易合同后“出尔反尔” 中纺被判赔偿1.5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76
核心提示:新州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中国国企中纺集团赔偿其澳洲牛肉贸易合作伙伴宾达里特(Bindaree Beef)3135万澳元(约合1.5亿人民币),这笔赔偿中不包含尚待确定的利息和其它费用。
  新州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中国国企中纺集团赔偿其澳洲牛肉贸易合作伙伴宾达里特(Bindaree Beef)3135万澳元(约合1.5亿人民币),这笔赔偿中不包含尚待确定的利息和其它费用。
 
  “祸”起两年半前。2015年年中,中纺集团与宾达里特签订了一纸贸易合同,约定宾达里特在三年内每周宰杀900头牛,中纺集团将牛肉卖给中国的客户。合同中并未约定固定的采购价格,中纺集团需要承担牛肉价格波动的风险。
 
  彼时中纺集团已经看到牛肉贸易中的巨大机会。2014年澳洲刚开始向中国出口牛肉,并且当时的价格还比较低。中纺集团从澳洲进口了几批少量的冷冻牛肉,在找到宾达里特之后,经过谈判,确定其为供货商并签了供货合同。
 
  然而这一合同签定后不久,2015年下半年,澳洲的牛肉市场上价格大涨。3月底东部小牛价格指数还是416分/公斤,到了9月,该指数跳升至596分/公斤,半年内涨幅达43%。
 
  法庭文件显示,宾达里特的首席执行官安德鲁·麦克唐纳(Andrew McDonald)曾告诉中纺的谈判代表Zhiuhua Liang,他理解牛价大涨会给中纺公司造成困难。“起初会有一段艰难的时候,你们会有一定的损失,但合同期是三年,这期间价格总会有高点和低点。”
 
  Zhiuhua Liang的回答是,这可能会让中国的客户会“一走了之”。“我知道中纺集团的合同义务,但我不能一开始就让北京总部看到有损失出现,你得帮帮我。帮我,也是帮你们自己”。
 
  这番谈话并没有达成任何“共识”。宾达里特决定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采购和宰牛。后来中纺仅购买过很少的一部分。宾达里特将部分原本应由中纺购买的牛肉卖给了其他客户,其余部分中纺没有按合同购买。
 
  法官在法庭上说,事实是清楚的:中纺没有打算在牛价上涨时遵守合同。并在判决书中说Zhiuhua Liang“是一个聪明、善辩、完全没有任何商业道德的人”。
 
  今年7月,中国国务院批准,中纺集团整体并入中粮,成为中粮全资子公司,中纺集团不再是中国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观察人士认为,中粮很可能会依照判决赔偿宾达里特。中粮在澳洲经营粮食、糖等大量业务。2017年中粮澳洲公司的年收入达5.1亿澳元。
 
  事实上,被高牛价拖跨的交易不只这一桩。但宾达里特也并未因合同违约对中国商业伙伴“另眼相看”。今年9月,总部位于香港的惠氏家族和投资公司Archstone Capital共同出资1.4亿澳元,与宾达里特成立合资公司,宾达里特近期还表示要大幅度增加中国市场的线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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