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市民叶先生在北京顺天府超市采购了多件初家渔港牌的蒜蓉粉丝扇贝,结完帐却发现食品外包装上分别有两个生产日期,虽然食品未过保质期,但叶先生认为食品质量已无法保证,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向超市索赔,并将此事投诉到了食药监局。日前,记者随叶先生走访顺天府超市多家门店,工作人员均表示会与叶先生沟通,但截至昨日,双方并未达一致意见。
日前,记者从叶先生提供的购买食品外包装上看到,在包装的两面的一头一尾,印有两个黑色字迹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7年4月16日以及2017年4月20日。而据购物小票显示,该食品也却是购买自顺天府超市,购买单价为18.9元。叶先生称,自己由于工作原因在三个多月前在顺天府超市购买了多件“蒜蓉粉丝扇贝”,买完后却发现它们均印有两个生产日期,无一例外。“过不过期时一回事,但食品包装上一旦出现俩日期,那么在我看来这食品安全就没法保证了,这不就属于欺诈性质了吗?”
日前,记者跟随叶先生走访了顺天府花市店、府右街店、东大街店,发现该款食品已经从超市下架,多名超市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叶先生所买食品确为超市日前所售。当记者问及为何食品包装上会出现两个生产日期时,工作人员表示,日期为厂家所印,超市并不知情,此前也并未留意。据了解,叶先生已向各顺天府超市所在的食药监部门举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