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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两家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被行政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784
核心提示: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开2起行政处罚信息,两家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被行政处罚。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开2起行政处罚信息,两家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被行政处罚。
 
  本期信息显示,稷山县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160909批次散装销售金丝蜜枣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稷山县乐乐蜜饯食品厂生产的20160915批次的有核蜜枣检出铅项目不合格;20160810批次的有核蜜枣霉菌项目不合格。违法事实均已纠正,罚款已缴纳。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201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运)食药监食品罚【2017】4-16号
稷山县旺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大肠菌群超标的金丝蜜枣案
稷山县旺乐食品有限公司
白因旺
该企业生产的20160909批次散装销售金丝蜜枣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已纠正,罚款已缴纳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9日
2
(运)食药监食品罚【2017】4-23号
稷山县乐乐蜜饯食品厂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稷山县乐乐蜜饯食品厂
郑怀亮
该企业生产的20160915批次的有核蜜枣检出铅项目不合格;20160810批次的有核蜜枣霉菌项目不合格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事实已纠正,罚款已缴纳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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