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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法分公司使用超保质期食品 被舟山市监局罚款2.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850
核心提示:     阿尔法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公司舟山群岛新区阿尔法游艇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蓝堡游艇度假村(以下简称“度假村”)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收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阿尔法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公司舟山群岛新区阿尔法游艇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普陀蓝堡游艇度假村(以下简称“度假村”)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收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 年 8 月 12 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度假村的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包保质期超过 20 余天的面包糠(金额不超过 10 元)及一袋散装盐,认定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无产品合格证明的食品,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度假村处以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面包糠一包和罚款 25000 元。

  阿尔法表示度假村已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足额缴纳了全部罚款。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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