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9部门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当前,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虚假宣传甚至欺诈。一些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往往给消费者特别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与识别能力的消费者带来损害,如老年人经常陷入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骗局,而青少年则被无证小食品所诱惑。
在现代行政管理架构中,政府的最佳定位应当是“社会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靠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来管理经济行为,发现问题后采取行政手段为社会和市场“守夜”。面对食品市场的诸多乱象,主动积极有效的政府行为更加不能缺位。笔者以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守住法规的高压线。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刑法》《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的规定条款,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高效率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根据犯罪情节追究相应的食品药品犯罪刑事责任,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
二是守住日常监管的警戒线。食品标签说明书必须清晰准确,杜绝虚假标示;保健食品所标功能声称必须有科学依据;食品广告宣传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合法内容,严禁出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的违法标示。同时,职能部门还应加强食品抽检与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
三是多部门携手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安全线。食药监管部门着重于销售市场监管,以控制风险;工商部门加强广告市场监督,以净化市场;广电部门强化对广告播出单位的监督,以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