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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饮料名不副实,河南通报这3批次食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927
核心提示:今日(30日),河南省食药监局通报了3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茶饮料不合格,均未检出茶多酚、咖啡因成分,茶饮料名不副实。
  食品伙伴网讯,今日(30日),河南省食药监局通报了3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茶饮料不合格,均未检出茶多酚、咖啡因成分,茶饮料名不副实。
 
  这2批次不合格茶饮料,分别为1批次柠檬红茶味饮料、1批次共和统一绿茶(茉莉花味绿茶饮料),均是商丘市一统山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原因均为未检出茶多酚、咖啡因。
 
  茶多酚和咖啡因指标是茶饮料中的特征性指标,并且是茶饮料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不同类型的茶饮料其茶多酚和咖啡因的含量必须达到相应水平,否则就不能称其为茶饮料。
 
  茶多酚具有清除自由基、抗衰老、抗氧化、降胆固醇等作用,咖啡碱对人体有强心、利尿、解毒等作用。
 
  造成茶饮料中茶多酚和咖啡因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材料中茶多酚和咖啡因的含量不足,原材料检测把关不严格、生产工艺参数与配料计量控制不严密以及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等。另外,也不排除是伪劣商品的可能。
 
  另外,还有1批次梁园区水池铺乡天润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商丘市海纳百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油(小磨香油),酸值(KOH)检出值为3.1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mg/g。
 
  河南省食药监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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