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郴州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以会议营销形式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及时办理含保健食品许可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指导经营者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同时,加强对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的现场检查,会销场所应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场所一致,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是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行为的现场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变更或篡改广告内容;在保健食品广告、现场宣传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的监管,将保健食品会销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检查会销产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是否虚假宣传等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建立保健食品会销经营者的监管信用档案,将日常监管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情况纳入档案,动态掌握保健食品会销情况,增强监管工作针对性。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共治。积极开展科普宣传,通过在电视、广播中开办直播交流、在线咨询节目,在广场、公园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等方式,积极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10余家,没收并销毁违法保健食品22批次,下架不规范保健食品9批次,取缔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保健食品会议营销27场次,对其违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取缔11场次,立案2件,结案1件,罚款1万余元。(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