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出,以城市(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场所,以食用油生产企业、小餐馆、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以及食用油批发销售者为重点对象,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及时发现“地沟油”食品安全问题。以农村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等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违法犯罪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深挖彻查,严惩重处,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湖北还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治理工作,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依法及时调查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反映的“地沟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