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西南片区在对辖区内一经营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在该店货架上发现标识为某品牌凉茶的固体饮料粉包装上两个生产日期,一个是喷印的日期,按此日期计算食品未过期,还有一个为机器刻印的日期,该日期处有明显的涂抹、擦拭痕迹,具体日期已无法辨认,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以上食品进行了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共同守护、共同治理,让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良心“永不过期”,让“永不过期”的食品远离消费者,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