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原食品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企业风云 » 企业动态 » 正文

贝因美及四名高管遭浙江证监局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68
    贝因美8月16日晚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责任人董事长王振泰、总经理黄焘、董秘鲍晨、时任财务总监沈立军予以警示。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2000万元-5000万元。公司于7月14日披露业绩修正公告,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亿元-3.8亿元。公司的月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公司2017年1-5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29亿元,且无充分证据表明6月份业绩能扭亏为盈。公司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导致上述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未及时披露。公司2017年半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大于预期,影响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亿元,该事项作为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之一未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公司在预测2017年半年度业绩时未考虑重大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预测不够审慎,导致半年度业绩预测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