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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法律规定出售奶粉须注明母乳哺育才是最好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028
    荷兰食品监察组织Foodwatch鉴于一些超市集团婴儿食品的营销违例,向广告监管委员会RCC(Reclame Code Commissie)投诉,官司胜诉,这些超市和零售集团,必须在出售婴儿奶粉的时候,注明母乳优于奶粉!
 
    被指违例的超市和零售连锁店包括Albert Heijn、Jumbo 和Kruidvat等。按照荷兰法律规定,出售奶粉必须注明母乳哺育才是最好的,但是这些超市和零售集团的网站并没有这样做。Foodwatch为此提出29项投诉,全部胜诉。RCC要求这些被投诉的超市和零售店,必须在网站上加以改进。奶粉生产厂家也受到批评。
 
    食品监察组织Foodwatch对于制定了的法律居然被大量违反感到惊讶,厂家、商店固然有责任,而负责监管的官方机构食品监管局NVWA也逃不了干系。
 
    食品法还规定,像奶粉这一类婴儿食品,还必须注明成分多少,以及在家长、医生或者顾问机构的商议下才可使用。
 
    此外,在荷兰,鼓励用奶粉哺育婴儿的广告是绝对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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