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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食药监局: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817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今年第 17、 1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在抽检的35批次样品中, 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这 35批次样品包括餐饮具、皮冻、鸭(羊)血。不合格的 4批次餐饮具分别是:宝鸡市烽火中学后勤服务处 2017年 4月 12日使用的筷子,不合格项为游离性余氯,标准规定< 0.3m g/L,检出值为 0.75m g/L;宝鸡市长岭中学餐厅 2017年 4月 12日使用的筷子,宝鸡市光宇花之林餐饮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 18日使用的茶杯、汤碗,均被检出大肠菌群。
 
    据介绍,按照规定大肠菌群为不得检出。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具清洗不彻底;二是餐具消毒时用的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会使人腹泻。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滨区和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给相关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就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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