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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环保税即将开征!好消息是粪肥还田能免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98

  6月26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保护税法”即将正式实行。跟养猪业息息相关的是,条例对规模化养殖的范围作了界定,属于规模化养殖的不予免税。但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如果规模化养殖场能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则可以予以免税。

  1环保税对养猪业究竟意味着什么?

  近日,《环境保护税法》获得全国人大会议正式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一些媒体的渲染下,环保税似乎成了养殖业的一朵乌云,给农村的养殖户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恐慌。农村养殖业的朋友们不必对环保税惊慌,环保税中对养殖业的约束内容,在排污费征收时代就已经存在!

  环保税实际上是过去排污费的升级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2003年7月1日就已经开始实施了。并对规模养殖场的排污费征收做了明确的界定,即: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环保税法更加明确了免征税的范围与群体。首先,对非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和居民个人免税。第二,用于农业生产的非规模化养殖场免税。第三,规模化养殖场对粪污进行综合利用的免税。第四,对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免税,例如规模化养殖企业向专业的粪污水处理厂排放也在免征范围内。

  所以,对于非规模养殖的农村从业者大可不必惊慌于环保税。不过养殖业的其他环境治理政策会对养殖结构进行合理的优化。

  对农村的养殖业来说,环保税跟禁养区和严苛环保审查比起来,简直弱爆了!以后,规模化养殖户若不进行粪污综合利用,不是缴纳环保税的问题,而是养殖场根本无法通过环保审批,养殖场根本不让你运行!

  农村环境治理任重而道远,建议政府加大农村养殖业粪污集中处理的投入,一方面能减少养殖户的环保投入,集中精力、财力用于养殖业的管理和技术升级;另一方面节省社会环保治理的总成本,更有效率的解决环境问题。

  2正式通过的环境保护税法将如何对畜禽污染进行收税?

  当量值是环保税法中用以计算纳税额的单位。环保税法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畜禽养殖业污染当量值;注: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

  如果,我们以畜禽养殖仅收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环保税来算,那么:

  如果一家500头猪存栏的猪场,其应缴税额为

  500头猪 x 1当量 x (1.2+1.4)元=1300元

  如果算上固体粪污等,每头猪至少应缴税2.6元以上。

  3哪些情况可以减免税收?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0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0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05、为鼓励畜禽养殖场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条例明确,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弃物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并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免税;

  06、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那么,国家对畜禽粪污的处理有哪些最新要求?如何才能达到粪肥还田的标准?粪肥还田有哪些注意事项?8月10日,由猪场动力网主办的《南农高科特约第二届猪场污水处理和废弃资源利用技术论坛》将在河南开封召开,我们邀请了全国畜牧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副处长、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副秘书长杨军香对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进行权威解读。此外,我们还将根据北方猪场实际和环保要求,从源头减排、过程处理、末端利用、生态还田为猪场环保提供系统化的治理方案,为北方猪场提供契合实际的环保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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