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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514

  央广网北京7月2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食安办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法严惩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近期食品药品谣言治理情况”显示,“金龙鱼地沟油事件”两名传谣者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已被刑事拘留。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指出,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有一个数据库的支撑,下一步就能实现预防性辟谣。比如,到了一个季节,草莓要上市、葡萄要上市,原来出现的一些谣言,我们对这种季节性的、以前有过的、规律性的,在这个数据库的支撑下做提早预防性辟谣。谣言还没有出来,用科学的知识跑在谣言前面。”她解释道。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发布通知指出,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

  颜江瑛说表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出现谣言,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识别、抓取和整理,采取截图、截屏、保存视频和链接地址等方式留存证据,追踪信源,对谣言制造者及时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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