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大连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及规模养殖场以外各类养殖场户的养殖行为。要求到2017年年底前,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各类畜禽养殖项目依法关闭或搬迁。
《意见》指出,将全面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及规模养殖场以外各类养殖场户的养殖行为,这就意味着以前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大量散养户的养殖行为,此后将全面得到管控。
《意见》明确指出,畜禽养殖要坚持统一规划,全面统筹。各地区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统筹整体产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在区域环境资源和土地承载能力下,科学详细制定本区域畜禽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控制适宜养殖规模。《意见》要求各区市县由县级以上农业、环保部门牵头,系统规划2017年-2020年畜牧养殖空间布局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意见》对今后一段时间大连市畜禽污染防治的目标进行了明确。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各类畜禽养殖项目。2020年年底以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比例应达到75%以上;规模化以外的各类养殖场户力争通过种养结合、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或畜禽养殖退村进区等形式,基本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各类养殖场、户畜禽污染物基本实现零排放,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