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2017年河南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切实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方案》提出,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未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配备必需的设施设备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方案》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严厉查处集中整治、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对五类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包括:“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销售“三无”、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销售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畜禽水产品的行为;未经许可制售冷食类食品的行为。通过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