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郑州市将全面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建设“食安郑州”为引领,推出十项工程力保“舌尖上的安全”。
群众集体满意度达70%以上是硬指标
据悉,此次创建工作范围包括,市内五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四个开发区(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和上街区。
根据《方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群众满意度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创建工作有一个衡量成败的硬指标,即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必须达70%以上。
食品安全可追溯 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食品安全
按照《方案》,我市将以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支撑,积极推进十项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开展五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包括:党政同责的政府责任体系、规范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六位一体的信息共享体系、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体系、严密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
十项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包括: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工程、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扩充工程、食品监管执法人员、装备设施提升工程、监管信息化扩展工程、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急工程和食品安全追溯工程。
其中,到2017年底前,建立市、县、乡三级全面参与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基本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全市婴幼儿配方食品、定点屠宰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品类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基本完成。
重点整治五类食品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我市将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全部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探索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公开餐饮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一码可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重点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力度。
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整治。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系列行动。
食品“三小”规范整治。“三小”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餐饮店。我市将在居民集中区域合理设置菜市场,落实税费优惠,引导小摊贩进驻经营;设立餐饮一条街、小吃一条街,整合餐饮资源。
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管理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全部交由取得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置,并且安装油水分离器,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整治。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退市制度,推广视频监控系统及肉类、蔬菜类食品可追溯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