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原食品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tmp » 正文

未标通用名称添加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28
    食品安全大于天。5袋喜盈盈牌海苔味糙米食品添加剂,未标注通用名称,大大方方地陈列在食品销售货架上对外销售,被细心的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这5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被当场销毁,经营者被处以4000元罚款。9月13日,记者在山城区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件事。    日前,山城工商分局长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汤河桥附近一商场内的货架上,有几袋喜盈盈牌海苔味糙米食品添加剂未标注通用名称,查看其生产厂家为漯河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9日。这批食用添加剂不标明通用名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经过执法人员翻看了商场提供的进货台账,10袋喜盈盈牌海苔味糙米食品添加剂于6月份25日购进,目前已经销售了5袋,还剩下5袋。商场负责人称:“这几袋添加剂就是喜盈盈牌海苔味糙米食品添加剂,对使用什么通用名称不是太清楚。”执法人员拿起另外品牌的添加剂,指明通用名称的正确标注方法,相对于喜盈盈牌海苔味糙米食品添加剂来说,其标签配料表标注食品添加剂(抗氧化剂)并不是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通用名称。通过工作人员的现场讲解,商场工作人员和部分消费者明白了何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责令该商场当场销毁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并处以4000元罚款。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