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相关制度。为压实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责任,宁夏建立扶贫资金监控测评、督查制度,采取自查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制度管人管事,实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有抓手、有测评、有监督、有结果。
同时,宁夏将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支付等工作的督查督导。宁夏对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督导清单”,采取“一对一”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对推进工作不力,分配、下达、支付不及时,造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进度缓慢,连续三次测评排名后3位,慢于序时进度、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市县(区),将在自治区财政系统中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宁夏扶贫资金支付进度为90.4%,分配进度为98.9%,初步实现了扶贫资金及时到人、到户、到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