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构建普法机制。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实《清单》分工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分管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确定普法工作重点,细化普法工作措施,切实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聚焦普法重点。以《清单》为重点,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尤其注重及时宣传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将普法效果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清单》内容,确保新制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纳入普法范围。
三是大力推进普法融合。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将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全过程,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开展普法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权威法律解读,推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说理式执法,推动法律进乡村、进企业,将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是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将静态普法与动态普法有机结合,将普法工作由单一部门“独唱”变成相关部门“合唱”,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五是积极宣传普法成果。及时总结提炼普法宣传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关注重要时点,挖掘典型案例,相关普法成果通过简报、网络、报纸、杂志等多种形式宣传交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在农业农村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建设法治乡村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