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2018”系列行动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45万件
2018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整治破坏渔业资源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于康震介绍,“亮剑2018”系列行动开展一年来,各地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745艘、“绝户网”等违规网具55.1万张(顶);查办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45万件,查获涉案人员2.7万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人员8132名,行政罚款864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00余条。通过“亮剑2018”系列行动,为渔业产业兴旺、渔民增收、生活富裕提供了支撑。
于康震指出,农业农村部对2019年的“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进行了重新设计,重点强化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渤海治理、打击电鱼、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近期农业农村部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包括海洋伏季休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内陆大江大河(湖)禁渔期、渤海综合治理、打击电鱼活动、边境交界水域、渔业安全生产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10个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抓好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在回答记者关于2019年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问题时,于康震表示,海洋伏季休渔是保护渔业资源的一项强有力措施,抓好海洋伏季休渔历来都是沿海地区渔政执法的重点和难点。今年,农业农村部将在船籍港休渔联动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一方面,加强与海警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推进行刑衔接、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在重点时段和重点海区,适时与海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海上违法捕捞行刑衔接机制,共同构建对伏季休渔期间违法捕捞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评估,提升执法针对性,伏季休渔期间,在黄渤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区,农业农村部每月都会不定期地安排巡查力量,在渔港、海上等区域开展休渔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部署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违法捕捞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2018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工作意见》,要求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马毅认为,在这么大范围内实行这么长时间的禁捕工作是史无前例的,因此全面禁捕之后渔政执法管理的任务会十分艰巨,需要多措并举、各方发力。
马毅表示,农业农村部将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强化中国渔政特编船队机制建设和运行管理,打造一支服从指挥、调度高效、能打胜仗的跨部门、跨地区的长江水上联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监管能力,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渔政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管理的经费投入,保障禁捕管理的需求,形成与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执法管理能力;充实基层辅助力量,持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力量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严管重罚,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绝户网”、电鱼、“三无”船舶绝迹
在回答记者关于清理整治“绝户网”和电鱼行为的问题时,张显良介绍说,“绝户网”是渔业执法重点打击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到2018年底,全国已累计清理违规渔具145万余张,“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使用蔓延的态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渔民对“绝户网”危害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法律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今年,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同时,将结合“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好违规渔具三年清网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标准等现象进行重点打击,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方。
张显良表示,相较于“绝户网”,电鱼的破坏力更强,是农业农村部坚决打击的一类非法捕捞行为。2018年,农业农村部改变了以往只注重打击电鱼活动的做法,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各地从电鱼的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违法渔获物销售等电鱼全链条开展整治。2018年全国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67.7万人次,查处电鱼案件1.1万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17件,涉案人员2671人,没收电鱼器具2.3万台套,较2017年均有大幅度增加,形成了对电鱼活动的有力震慑。
在回答记者关于涉渔“三无”船舶治理问题时,于康震介绍说,截至2018年底,各地已经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98万艘。总体上看,经过连续几年的高压执法,各地涉渔“三无”船舶数量大幅下降,渔业秩序有明显好转。目前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取缔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光靠“打”这一只手还不能最终解决涉渔“三无”船舶问题,同时还需要有关地方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源头治理,重在治本,努力铲除涉渔“三无”船舶产生和存在的土壤,彻底解决铲除这一“毒瘤”。
重点关注斑海豹、海龟等关键物种,坚决打击盗捕行为
针对近期大连查获的“斑海豹幼仔盗捕”案件,于康震表示,大连斑海豹幼仔盗捕案令人震惊,也令人气愤。案件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第一时间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对案件严肃查处,要求务必做好斑海豹幼仔的救护工作;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辽宁省政府等组成督办组,赴大连进行现场督办。目前,查获的71头存活斑海豹幼仔,由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圣亚海洋馆和老虎滩极地海洋馆分别安置救助,成功救活61头。在斑海豹幼崽体况好转并经过专家评估合格后,将择期分批全部放归野外。死亡个体编号拍照记录后,统一放置在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保存。有关渔业主管部门正在配合公安部门对此案件进行全力侦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保护等级再升级、保护区再扩大。加强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重要栖息地等关键区域和斑海豹、海龟等关键物种,在水生野生动物繁殖期、洄游期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加强对出售、购买、租借、自繁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管理,避免相关活动对水生野生动物野外资源造成破坏。农业农村部将在今年年内部署开展一次针对水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的摸底排查,并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推动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更加规范、更加有序。
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
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施严厉处罚,被称为“史上最严执法”。尽管如此,各种违法捕捞现象、各种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于康震认为,除了经济利益的驱动、渔政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手段不足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们渔业的法律体系仍不健全,法律的武器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力度不大。他介绍,现行《渔业法》是1986年制定的,由于年代久远,已经严重滞后于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比如对非法捕捞行为处罚标准太低,现行《渔业法》对非法捕捞处罚标准是根据上世纪80年代社会经济状况设定的,罚款数额大多数都在5万元以下,这与违法捕捞的危害和获利程度特别是违法海洋捕捞所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相比完全不成比例。也就是说,现行法律不足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需要尽快修订《渔业法》。
于康震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渔业法》修订列入规划。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