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黑龙江省大米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省农委及相关大米生产部门和单位,共同制修订了4项相关地方标准。4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分别为《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有机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上述4项地方标准2018年9月18日发布,2018年10月8日实施。这四项大米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充分体现了黑龙江省地方特色,是建立和完善水稻质量标准体系的一个实际举措,必将对黑龙江省大米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引领作用。
这些标准的制定发布,是对消费者和社会产品质量的一个责任承诺,黑龙江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又有自己更严格的标准;是对黑龙江大米品牌的一个自我保护,以此促进和推动黑龙江大米生产全省标准统一;是对黑龙江水稻产业经济发展的一个“内涵”修炼,制定更高的地方标准,就是要进一步体现出黑龙江大米食味品质优的特点,同时是对提高黑龙江大米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有力助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