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张先生在家附近的合肥路永旺超市购物,期间购买了一包8.8元的海蜇王。在拿回家准备拆开食用时,发现包装上貌似有两个生产日期。“一个非常清楚,一个很模糊,不仔细看发现不了,当时拆的时候正好在灯光底下,恰好能看见。”张先生告诉信网。
据其介绍,根据产品包装可得,该商品出自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比较清楚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1日,模糊一点的通过仔细辨认可以看到是2018年5月15日。眼前的情况,让张先生感到很是疑惑,同一件商品,为何会有两个生产日期,难道是商家故意改的?
随后,张先生分别向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以及合肥路永旺超市反映了此事,要求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答复。
10月11日上午,信网先是联系到了青岛华怡康商贸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此事的刘女士,据其介绍,确实有消费者向自己反映了这个情况。“我们公司向永旺超市供应的全部都是新鲜产品,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那么张先生所说的出现两个生产日期是什么情况呢?刘女士解释称,给永旺超市供应的全部都是新鲜产品,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产品不太新鲜,所以更换了新鲜的食材,在重新喷涂生产日期时,旧的生产日期没有擦干净。还有一种可能是因为包装打印好之后,没有用完,所以在重新拿出来用的时候擦掉原生产日期重新打印的。
对于张先生的赔偿要求,刘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建议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尽心解决,“我们商品的质量是绝对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