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深圳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药监局近期对我市餐饮环节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日前,市食药局公布了此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第二十期)。
本次共抽检食品2051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358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9555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4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物、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品质指标、兽药残留。
宝安区石岩场轩猪脚店的卤猪脚肉、龙华区龙华袍哥码头老火锅店的土豆粉、坪山新区九记饭店的味精、光明新区光明干一杯客家餐厅的味精、深圳市景峰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的北京二锅头酒、宝安区石岩陈杰原味汤粉王餐饮店的河粉、宝安区石岩利莱美餐馆的河粉、深圳市黄记煌戊子餐饮餐厅(有限合伙)的鲜鸡肉(三黄鸡)、龙华新区龙华龙氏面庄的小米辣(盐水渍菜)、龙华新区龙华味湘大碗菜餐厅的重庆鱼酸菜、福田区川巴小食店的川玉香盐菜、宝安区松岗黄银娣木桶饭的高山笋、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培训中心食堂的九江双蒸酒、深圳市家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岗中央厨房分公司的广东米酒(豉香型白酒)等被检出不合格成分。市食药监局表示,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