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自2018年6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商务部8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公告称,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