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发现,这种“车载便利店”模式已经在许多城市广泛渗透。除了这次被“叫停”的海博出租车合作方以及聚美优品旗下的汪汪合伙人,2016年上线的深圳gogo家去年曾宣布已经服务20万人次乘客;魔急便则在今年1月获得金沙江及滴滴6000万元融资。比起无人货架,金沙江创投董事总经理朱啸虎力挺“车载便利店”:“需要高科技赋能零售,极其轻的模式迅速触达至少数十万级别的零售网点。”这看上去是一种两全其美的新零售业态。但因为涉及交通运输、食品零售等公共服务,相关平台及司机的责任界定目前依然存在法规空白,给监管方及运营方带来新的难题。
进货价比零售价低20%以上
出租车司机半年净赚2500元
南都记者在深圳打出租车时发现有部分出租车车体张贴“gogo家”的袋鼠海报,上车后发现其接入了gogo家便利店服务。“7个月就卖了近8500元的货物,净赚2500元。”司机小陈告诉南都记者,司机只需要在gogo家便利店上提交自己的身份证、车牌号以及所属出租车公司就可以成为店家,通过平台进货销售。
南都记者接受了小陈的注册邀请登录gogo家APP看到可以选择的进货商品,不算“店主装备”一栏,APP内共有商品62种,主要是预包装食品、日用个护、饰品玩具等,但也有需要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证的葡萄酒及烟油等。从价格上看,以三只松鼠218g的开口松子为例,司机订货价和建议销售价分别为22元及27元,司机有5块的利润空间,约为22%。该款商品对应的天猫旗舰店价格为27.9元。APP上可以看到司机销售排行榜,本月销售最高的司机完成26单,销售总额714元,相当于客单价27元左右,历史累计的“销售冠军”销售总额为11.44万。
南都记者拨打gogo家客服了解到目前公司业务已经覆盖杭州、北京、天津等20多个城市,除了线下司机直接进货销售外,还有线上商城业务。每个司机还能获得专属二维码,乘客扫码后,其后续通过gogo家小程序产生的所有消费,司机可获得50%的提成。补货方面,除了仓库补货,gogo家在深圳还设立了6个无人提货柜,下单补货后货物配送至此,店家(司机)可以自提。
据了解,出租车与网约车司机都能注册,虽然系统上有一项必填项为“所属出租车公司”,但网约车司机只要拨打客服电话同样可以完成注册。“我们主要需要车主身份证及车牌号查询公安局备案情况。”
与此同时,南都记者发现gogo家上个月更新版本新增了“约车信息”:乘客还能收藏商家(司机)店铺发布出行打车需求,但打车价格是由司乘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平台不从其中抽成。不过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只是信息发布,不抽成不干预,gogo家就相当于58这种信息中介平台,“不属于网约车,也不需要拿牌照,也没有承运人法律责任。”
资本涌入
比无人货架更有生命力?
乘着新零售的春风,除了gogo家以外去年也涌现许多车载便利店公司,包括天津的汪汪合伙人以及北京的魔急便。
南都记者从天眼查查询,汪汪合伙人成立于2018年1月,大股东天津顺事通达法人代表是聚美优品创始人陈欧。上个月海博出租车便利店被叫停时,海博相关人士表示,海博只是提供场所,运营方是旺旺合伙人。魔急便去年8月成立,目前已经获得两轮融资,今年1月份获得9000万元的A轮融资,金沙江创投与滴滴出行参与投资。
曾经吐槽“无人货架”不能赚钱的金沙江创投董事长朱啸虎去年则在朋友圈表达对移动便利店的看好:“1.需要高科技赋能零售;2.极其轻的模式迅速触达至少数十万级别的零售网点,否则相对于线下已有的600多万网点只是沧海一粟。”伴随投资,其与天使投资人王刚也加入了魔急便董事会。
朱啸虎表示,互联网要做重,但只有以轻模式迅速占领全局的公司,才有资格做重。实体零售门店的经营愈发困难,这也是无人货架在去年爆发的原因。比起无人货架,移动便利店则拥有密集覆盖的“门店”载体,用户在出行途中的食品需求同样旺盛。
相比gogo家在出租车市场的多年耕耘,魔急便优势则在于滴滴。天眼查资料显示,魔急便创始人兼CEO韩振威还曾任滴滴快车事业部运营总监,更多的融资也获得更多推广费:每个月冲单奖、拉新奖、资产维护费、产品推广费加起来最高都有620元,销售商品每周保底提成也有100元。魔急便微信公众号宣传看到,其目前的申请条件必须是“滴滴平台合规司机”,司机可以线上报名或者在杭州滴滴车主俱乐部现场参加。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海博出租车与汪汪合伙人的合作被叫停后,魔急便也不急于向滴滴2100万网约车司机渗透。“目前我们是试运营状态,只跟汽车租赁公司合作,暂不涉足网约车与出租车”,魔急便客服如是告诉南都记者。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上个月,魔急便公司主体名称也从与滴滴主体名称(小桔科技)类似的“小桔便利”改为“魔购科技”。
责任主体引争议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合规?
“上海出租车便利店被叫停是因为没有证件,我们是证件齐全的,否则不能做到今天。”gogo家相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
涉及到食品零售,出租车、网约车就不只是“车”了,还是一个食品销售的“经营场所”,最起码平台需要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南都记者分别从深圳、天津、北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获悉,gogo家获得了“预包装食品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魔急便与汪汪合伙人则还没获得,不过gogo家销售的烟油、葡萄酒等产品还需要进一步申请特许经营牌照。但是平台拥有食品许可证,就代表所有进货司机都可以合规销售食品吗?
“起码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是不可以的,”一位食药监局内部人士告诉南都记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场所有规定,证件上的经营场所地址要与实际销售场所一致,比方说有几家分店,就需要有几张许可证,对应其门店地址。但gogo家的食品许可证上标注的经营地址只是它的办公场地,“满街跑”的出租车、网约车显然不在许可的“经营场地”范围之内。
赵占领律师则表示,是否合规关键要看平台、司机以及乘客三者交易行为,结款交货顺序不同,经营主体也不同。
“如果是出租车所属出租车公司提供食品给司机,司机将销售货款交给出租车公司,公司再按一定比例提成或抽佣,这时候经营主体是出租车公司,它需要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出租车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合作,那就要看这两者的结算方式,如果是第三方平台(gogo家等)拥有资质,这就存在争议,因为它借用了出租车或网约车的经营场所。”
按照目前gogo家直接与司机合作的方式情况则更加复杂。赵占领说:“如果司机进货时不先付款,售价按平台制定,司机以佣金方式返现,那这时候‘车载便利店’的卖方主体就是平台;如果是司机进货直接结账,然后再卖给消费者,直接收取货款,那司机就是卖方主体。据南都记者了解,司机在gogo家平台进货是直接买断的,那他就是‘移动便利店’的经营主体。不过司机是没有资格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说,gogo家的模式不合规。”
谁取得许可证资质就是谁承担相关责任,即使是预包装食品,也存在过期、变质等潜在安全隐患。gogo家相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凡是gogo家销售的产品平台均会负责到底。“我们都是与大供应商合作进货,你进的每一批货有批次记录,A PP端有显示。乘客吃了出问题,只要是我们这个批次产品,我们承担一切责任。”但从赵占领所说的法律定义来看,gogo家的经营主体是司机,司机才是责任主体。市场创新的脚步总是快于监管政策的制定,“这种新业态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是全新的课题”,上述食药监局相关人士如是告诉南都记者。
gogo家相关人士则表达了对市场未来的信心:“所谓法无禁止皆可为,我们这种创新模式全国放开是迟早的事。”
市场创新的脚步总是快于监管政策的制定,这种新业态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也是全新的课题。———食药监局相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