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6日获悉,为期3个月的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这是我省针对餐饮消费市场首次大规模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聚焦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四类餐饮场所,集中整治四大类侵害餐饮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二是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四是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
广大消费者如在餐饮消费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12312(商务领域举报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等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