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务求实效 落实市场责任
针对韭菜、豇豆、芹菜等食用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任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在落实市场责任方面,一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实施准入退市、检验检测、自查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认真进行查验;二是加大韭菜、豇豆、芹菜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增加采样数量,提高检测频次,切实把好市场源头关口;三是对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检测合格的,方可入场销售;四是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五是督促入场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销售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
抽检增强靶向 追溯保障可查
适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大市场销售的韭菜、豇豆、芹菜等高风险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加大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后处理工作力度。
依法查处不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以及销售农药残留超标、使用禁限用农药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追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来源和流向,调取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查阅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等证明文件,查清供货商及产地等相关情况,通过逐级溯源、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产地加强源头治理。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督导检查责任制和监管岗位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与农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不合格产品信息和案件查处情况,加强联合执法,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