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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试行餐饮业行规行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27
核心提示:   本报长沙讯6月1日起,长沙5万家餐馆将试行长沙首部餐饮行业行规行约。这部《长沙市餐饮行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行规行约》)由长沙市饮食安全协会制定,共36条,此外还包括长沙市餐饮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对行业规范约定和消费纠纷处理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报长沙讯6月1日起,长沙5万家餐馆将试行长沙首部餐饮行业行规行约。这部《长沙市餐饮行业行规行约》(以下简称《行规行约》)由长沙市饮食安全协会制定,共36条,此外还包括长沙市餐饮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对行业规范约定和消费纠纷处理方面进行了规定。

   长沙市饮食安全协会秘书长易胜先表示,通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长沙餐饮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因为参差不齐,还是有一些餐饮企业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这份《行规行约》在一般约定之外,还对不少问题进行了具体要求。如:餐饮服务单位每个单店至少应该有一名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单位不仅要对采购的食品、酒水等建立台账,对于餐厨垃圾也要建立台账,记录餐饮垃圾的数量、去向;消费结算时,须提供消费总清单和发票。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以此借口拒开发票。消费者证实财物在餐厅丢失的,餐厅要协助消费者寻找。

   《行规行约》除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消费纠纷处理,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因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所导致的损害后果,餐饮单位不承担责任”,“餐饮单位与消费者因服务质量、收费价格、财物保管发生争议,消费者要求解决争议时,餐饮单位可要求消费者提供服务单据或其它有效凭据。”“餐饮单位与消费者因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发生争议,需经相关部门鉴定的,其鉴定费由申诉方垫付,责任承担者负担”。 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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