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福建省、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向实施“一品一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无偿提供操作培训教程或进行专题培训,指导其熟悉电子台账使用管理、追溯数据录入与上传管理等基本业务。该局将设立咨询热线,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确定“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专员,及时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咨询答疑。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通过电子邮箱或微信平台等,适时向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发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帮助其及时了解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意见》明确,对实行“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并及时上传数据持续三个月以上的,辖区食药监管部门应主动将其企业风险等级调低一级,相应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企业在办理许可相关业务时,可使用预约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许可机关应提供全程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