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结果显示,在20大类食品243批次样品中,检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抽检共涵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0大类食品。
抽检结果显示,西宁城北果丰水果商行销售标称张云果业生产的贡桔丙溴磷检出值为1.12 mg/kg,标准为≤0.2 mg/kg,超标近五倍;西宁市城北区百香水果批发部销售的皇帝柑,丙溴磷检出值为1.93 mg/kg,标准为≤0.2 mg/kg,超标近九倍。
专家指出,丙溴磷是一种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杀虫谱广,能防治棉花、蔬菜地有害昆虫和螨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规定,在柑橘中限量是≤0.2 mg/kg。如果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人类身体内会沉积一定量的残留农药,会诱发长期慢性疾病以及引起肝脏病变,甚至诱发癌症和基因突变。
通报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核查处置,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青海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可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