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原食品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安全法规 » 食品安全 » 正文

四川中江:猪大肠鸭胗非法添加 食品经营部被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392
核心提示:来自中江县食品药监局消息,该县辖区一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猪大肠和鸭胗近日在省抽中被检出兽药残留五氯酚酸钠。目前,当地已依法立案,将该案移送中江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

来自中江县食品药监局消息,该县辖区一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猪大肠和鸭胗近日在省抽中被检出兽药残留五氯酚酸钠。目前,当地已依法立案,将该案移送中江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一般用于防治树木褐腐病,也可做为除草剂或杀虫剂,有中等毒性。人体接触后会刺激眼和呼吸道,损害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轻者出现乏力、头昏、恶心,重者高烧、昏迷、甚至死亡。按照国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据省食品药品检测院出具的报告,对上述相应样品共检测铅、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呋喃它酮代谢物、氯霉素等13项指标,结果检出五氯酚酸钠残留50ug/kg。涉案食品经营部销售含非法添加五氯酚酸钠的食品,已涉嫌构成犯罪。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