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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今年第3号食品安全预警 高温天气 小心细菌性食物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近日,东莞气温创历史新高,食物在这种高温天气下特别容易腐坏,极易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近日,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发出今年第3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餐饮单位、学校、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要严把食品加工、贮存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近日,东莞气温创历史新高,食物在这种高温天气下特别容易腐坏,极易导致细菌性食物中毒。近日,东莞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发出今年第3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餐饮单位、学校、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要严把食品加工、贮存关,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根据要求,加工食品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预警表明,加工好的食品必须控制在两小时内供应并食用。供应冷菜的餐饮单位、食堂在冷菜加工制作时必须做到“五专”(专间、专人、专用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专用工具),严禁无冷菜间或在冷菜间外加工制作冷菜,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工具容器,严禁非冷菜操作人员擅自进入冷菜间,严禁冷菜间内存放未清洗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严禁冷菜间存放与冷菜制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外购散装熟食直接加工冷菜,冷菜间冷藏、空气消毒设施正常运转,冷菜操作人员加工制作冷菜前应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必须经清洗消毒。
 
  贮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合理控制食品烹调数量,做到不剩或少剩食品,若有多余应冷藏贮存,在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加工食品期间应反复洗手和消毒,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市食药监局还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消费者发现餐饮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在餐饮单位就餐后有食物中毒的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此外,市食药监局还同时发布了考生饮食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考生合理、健康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确保考试期间的饮食安全。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定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饭堂就餐,勿到学校、考点周边的饮食摊点就餐,并避免食用四季豆、卤菜、凉拌菜、深海鱼类、动物内脏和生冷食品等高风险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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