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原食品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国际资讯 » 正文

越出台暂进再出经营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939
核心提示:根据越南政府关于冷冻食品暂进再出经营的69/2018/ND-CP号议定,规定经营属于暂进再出冷冻食品商品项下的冷冻食品暂进再出企业需具备两个条件。
   越南《海关报》5月24日报道,根据越南政府关于冷冻食品暂进再出经营的69/2018/ND-CP号议定,规定经营属于暂进再出冷冻食品商品项下的冷冻食品暂进再出企业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企业仓库、货场所在地的省市银行存有100亿越盾保证金;二是建有为暂进再出经营服务的仓库和货场,最小面积为1500平方米。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