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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请你出谋划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613
核心提示:  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南昌改变以往的食品监管模式,于近日出台《南昌市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征集处置工作制度》,问计于民。我市将通过向市民征集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获知和解决群众的食品安全诉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南昌改变以往的食品监管模式,于近日出台《南昌市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征集处置工作制度》,问计于民。我市将通过向市民征集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获知和解决群众的食品安全诉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我市将采取问卷调查、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问题征集。市民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网站、微信等,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主动提出自身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市食安城创建办将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意见建议。相关单位也将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征集公众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我市规定,对市民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承办单位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意见,应当及时处理,提出解决问题措施办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意见建议人。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或县区(开发区、新区)的问题建议,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县区(开发区、新区)办理,有关办理单位或部门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按要求将办结情况反馈给意见建议人。

  记者了解到,承办单位处理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时须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措施清单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若经研究后,确认市民的问题建议合理可行,相关单位应予以采纳;若意见建议合理,但因客观条件所限,暂不能落实的,应向市民说明原因,并提出分步解决措施;若意见建议不能被采用的,要在对市民的答复中明确理由依据。

  此外,我市规定,对于市民提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须及时通过电话、邮件、信函、媒体等方式,向群众反馈问题处理情况。原则上,我市要求在问题建议处理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且问题征集单位也应对提出意见的市民进行定期的满意度回访。(龚晓红 记者 欧阳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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