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繁殖、传播快,食物易腐烂变质,易发生食物中毒。为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夏秋季食物中毒。
一、消费者就餐注意事项。
(一)选择正规餐馆。外出就餐时应尽量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量化等级B级以上(卡通形象为大笑、微笑)的、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
(二)慎重选择食物。不食用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物、不认识的野生动植物、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生食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和自制泡酒。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烧熟煮透,色泽、气味等是否正常,餐具是否洁净。
(三)科学合理饮食。就餐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时令蔬菜、水果等清淡食品,不暴饮暴食。高温季节不宜贪凉,不要大量饮用冷饮。
(四)保存用餐凭证。注意索取并保存就餐时的票据,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31投诉。
二、餐饮单位注意事项。
(一)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二)规范加工操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事食品加工、制售,规范操作,严把原料控制、健康晨检、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
(三)谨慎接待聚餐。接待旅游团队、婚宴或其他团体客人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菜品搭配,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规范留样。不得超负荷接待,不得临时雇佣无健康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妥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留样样品、设施设备和现场,同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一)规范加工制作。食物加工注意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进食生鲜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水生植物和畜禽肉类等。隔餐食物和外购熟食需经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
(二)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四、农村聚餐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聚餐应主动向乡镇政府备案。注意选择清洁、卫生的加工、聚餐场所,有防鼠、防虫、防尘措施,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水源。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用具分开,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贮存分开,坚决杜绝交叉污染。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接触食物前应洗手消毒。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不能存放在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五、严防亚硝酸盐中毒。
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从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用盐。不吃腐烂变质的蔬菜,尽量不吃隔夜菜。不吃刚腌制的泡菜或过水泡菜。
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健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