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3类食品1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调味品样品15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肉制品样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8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南宁市逛超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滴珠酿造食品厂”生产的“米醋”样品(商标:滴珠及图型,生产日期/批号:2017-12-02,规格:400ml/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06g/10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50g/100mL。
(二)武鸣阿铃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经典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样品(商标:桂之友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7-11-06,规格:70克/袋),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4.3×102CFU/g、9.9×104CFU/g、1.5×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n=5,c=2,m=10?CFU/g,M=105CFU/g。
(三)陆永智(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5-1号青秀山农贸市场)销售的 “韭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18-03-20,规格:/),腐霉利检出值为1.59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mg/kg。
(四)梁玲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7号淡村商贸城农贸区蔬菜行265号)销售的 “韭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18-03-20,规格:/),腐霉利检出值为0.84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mg/kg。
以上样品检验机构均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