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计划,组织糕点食品监督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被抽检单位昆明香喷喷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1日生产的香喷喷牌蜂巢蛋糕(散装称重),检出5次菌落总数分别为(CFU/g)69000、10000、120000、59000、94000,食品安全标准规定5次值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至多2次检验结果可以界于10000-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经营和生产所在地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