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转移地方任务食用农产品共99批次样品,其中3批次不合格。现通告如下: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xls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西青区王臣君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西青区洲长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祁雷雷销售的韭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05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