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佛冈县公安机关通报了一批环食药类案件查处情况,该县成立了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简称“环食药中队”),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联合查处、重拳出击,今年以来共立案6宗、抓获24人,其中刑事拘留24人,逮捕7人。
一直以来,佛冈公安机关高度关注影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违法案犯罪行为,稀土开采和盗挖等非法采矿案件是每年打击的重点,去年以来佛冈公安机关在佛冈县环保委的统一指挥下,围绕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方向进行环境污染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佛冈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黄榕彬介绍,近年来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呈现出了新特点,作案手法更加隐蔽、侦破难度更大,跨区域流窜作案增多,现场、鉴定取证难度增大。佛冈县公安局环食药中队中队长邓迪清介绍,今年佛冈将深入开展“春雷行动”,聚焦环境污染类、食品药品类案件侦办,希望广大群众能积极举报相关线索,群防群治,共同建设和维护好佛冈的青山绿水。
案例一:龙山镇学田街某凉茶铺
涉嫌销售假药被立案侦查
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星通过网上淘宝方式向一名称为刘某山的药品销售人员以每瓶15元的价格购买“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甲茸壮骨通痹胶囊”,共购买了1420瓶,后通过其位于佛冈县龙山镇学田街经营的无牌无证凉茶铺以每瓶45-50元不等的价格向当地村民徐某辉等人进行销售,非法获利42510元。
2016年11月30日欧阳某星因涉嫌销售假药被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经江苏省东台市公安局委托相关部门对“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甲茸壮骨通痹胶囊”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假药。后因欧阳某星犯罪实施地为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于2017年9月12日将案件移送至佛冈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作侦查。
案例二:石角镇凤城村委会
网上销售伪劣化妆品5人被传唤调查
2018年2月7日14时30分许,佛冈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根据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线索报称有人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委会李某扬住宅楼开设工作室在淘宝网上经营“美兰仙护肤正品店”销售伪劣化妆品,佛冈治安大队联合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委会李某扬住宅楼进行查处,在一楼查处大量的“韦医生”、“美兰点金水”等伪劣化妆品,二楼查处经营“美兰仙护肤正品店”工作室,佛冈治安大队民警将在现场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温某烈、周某静、周某材、郑某、董某飘口头传唤回佛冈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初步审讯,温某烈供述其与妻子周某静于2016年7月开始在老家佛冈县水头镇桂元村委会仓边村10号开设一间生产“韦医生”“美兰点金水”等伪劣化妆品的工厂并雇请董某飘夫妻等5名工人在该工厂上班,制作生产伪劣“韦医生”“美兰点金水”等化妆品,随后租用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委会李某扬住宅楼一楼和二楼作为仓库和网上销售工作室,并雇请周某材、郑某、郑某环、田某娣等人作为“美兰仙护肤正品店”销售人员,生产、销售金额达200多万元。目前,有2人被网上追逃。
案例三:汤塘镇新兴路某药店
销售假药2人被传唤调查
2018年3月7日,清远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在清远市清城区田龙居委会11队南屋围查处一个未经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窝点。经查,该窝点从2016年3月开始在未经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将生产的中药饮片销售到佛冈县汤塘镇某药店,销售金额达45613.83元。
2018年3月19日,佛冈县公安局联合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佛冈县汤塘镇某药店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查获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嫌疑人曾某河、冯某标2人,佛冈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将上述2人传唤回佛冈县公安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