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近日,《南昌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出台,以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制度》对风险交流会议的召集、召开、内容、形式、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或重大事件,可根据需要临时组织召开。
据了解,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主要内容为风险隐患信息交流,其中风险隐患信息以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高风险隐患为主,同时还要分析、研判食品安全中存在的中长期风险隐患。这一部分的信息除了监管部门交办、转办以及下级上报的风险隐患信息外,还包括企业自查上报等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信息、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和平价报告公布、公众投诉举报的普遍问题以及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还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风险交流,即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采取的监管信息的交流,以及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交流。
另外,为使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有效、高效运行,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自主推荐的基础上,我市还将建立南昌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成立食用农产品、食品污染、病原微生物、食品营养、食品添加剂、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政策法规9个专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