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工人日报》以“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为题,报道了学生“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原本经公开招投标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换成了本地生产的不知名产品,疑似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食品被允许进入校园试吃。
当日,虞城县政府办公室发布通告,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文章中所反映内容进行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诚恳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8日,虞城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调查组调查发现,在虞城县学生营养餐供给中,中标企业存在操作程序违规现象,以田黄石牌火腿肠替代了雨润牌火腿肠。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调查组研究决定,自4月19日起,停止田黄石牌火腿肠的供应,恢复供应原中标产品雨润牌火腿肠。对违规相关问题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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