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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药监局公布3批次食用农产和1批次坚果炒货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原食品网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038
核心提示: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6大类食品71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4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6大类食品71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4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抽检餐饮食品6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2批次、调味品18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2批次、肉制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饮料4批次;其中检出3批次食用农产品及1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

(一)大通县生福蔬菜水果批发行销售的辣椒,克百威的值为0.18 mg/kg,标准规定为≤ 0.02 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鲁沙尔三合水产干鲜蔬菜店经销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的值为0.2 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西宁大十字百货商店有限公司大众店经销,来源为西宁市城中区郭运动蔬果店的毛芹毒死蜱的值为0.06 mg/kg,标准规定为≤ 0.05 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海东署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网工程平安大道直营店经销,标称西宁泰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建军葵花籽(焦糖味),霉菌的值为35 CFU/g,标准规定为≤ 25 CFU/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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