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大连海参、大连鲍鱼原产地保护工作,维护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生产经营者的正当利益,提高大连海参、大连鲍鱼的市场竞争力,叫响大连海参、大连鲍鱼品牌,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买到货真价实的大连海参、大连鲍鱼。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从2011年开始筹备“大连海参”、 “大连鲍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2017年1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公告,“大连海参”“大连鲍鱼”正式被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首次获得授权使用“大连海参”的企业是大连长兴海产科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星岛食品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棒棰岛海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洋岛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大连仙鹤岛海产有限公司、大连元宝岛海产销售有限公司。
据了解,大连海参年产量达5万多吨,全产业链产值达200亿元。但随着“北参南养”技术的突破,国内海参产业在南方等一些地区异军突起,大连海参产业在产地、品质、品牌、销售等方面遭遇了巨大冲击,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使海参企业顺应新形势新需求,培育开拓市场的新动能,再造海参产业的新优势,已成为当前大连海参产业亟待研究解决和应对的重要课题。本次海参产业高峰论坛还邀请了大连海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大连水产研究院等海参科研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主题发言。约百家本土海参企业参加活动。论坛期间,瓦房店市海参协会与大连水产研究院签订了水产品科技转化推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