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抽检2类食品72批次样品。其中, 茶叶及相关制品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茶叶为:标称安溪县福益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龙茶(特级)(生产日期/批号:2016-9-2),铅检出值为7.8mg/kg。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铅在茶叶中的限量应不超过5.0 mg/kg。茶叶中检出铅超标,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标称井冈山市井竹青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笋衣(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5),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2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能超过0.2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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