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是国家明令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有携带病原微生物的可能,极易威胁食品安全及畜牧业生产。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入境旅客,应自觉遵守相关检疫法规,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3月26日,深圳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一入境旅客行李中,截获2只西班牙产伊比利亚火腿,共计12.65kg,该旅客自述作食用用途。由于该名旅客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检疫证明,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火腿作退港处理。